2016年5月11日 星期三

關於『廢死』,你無法用道德、文明來說服我!

關於『廢死』,你無法用道德、文明來說服我!

 【引言】 
根 據聖經的觀點,從懷孕的一霎那,尚未出生的嬰兒已經是完全的人,因此,任何人,包括母親,都沒有權力奪取另一個人的生命,我們無法確保是否因墮胎扼殺了一 位諾貝爾獎得主、台灣之光的奧林匹克金牌選手、偉大實業家、或英明的政治領袖,最重要的是,這違反十誡中『不可殺人』的誡命。 主張廢死的人和反對墮胎的人士在『尊重生命、不可殺人』這兩句四字箴言的命題是重疊有共識的,那麼,主張廢死的人士是否也該同時對任何墮胎行為嚴厲指責?如果答案是『No』,如何解釋以下的事實?如果答案是『Yes』,請今天就將『廢死』和『反墮胎』連結在一起吶喊,我服氣。
做為佔全球人口三分之一基督徒道德的磐石 梵諦岡對於墮胎問題自然是鐵板一塊,自然一路來毫無妥協空間,但是,20139月教宗方濟在專訪中確意外主張天主教會不能再只『執著於對墮胎、避孕和同性戀等議題的教條』,必須展現更多的『慈悲』,否則整個教會的道德體系可能像紙牌屋一樣崩塌。
方濟直率表示,教會過去『自閉於小鼻子小眼的格局與規矩』,未來不應再動輒提出譴責,教會神職人員不應成為冷漠專斷與官僚,應該表現更多溫情。方濟說,教會應自視為一野戰醫院,致力於癒合社會大傷痛,而非執著於不斷闡述無數與現實脫節的教義,「我們不能堅持只注重與墮胎、同性戀婚姻和避孕措施議題,這是不可能的。」。可想而知,保守派人士對於方濟這番言論立即表示大失所望,並表達極度憂心。 
人權立國又是清教徒國家的美國,1967年以前墮胎者和幫助墮胎者都是犯罪,除非能證明墮胎是拯救母親生命危急的非常手段,每當上帝為你關一扇門,就會為你開一扇窗,傳統上取代墮胎的方法是『棄嬰』,是否因為『不殺人』,所以如此做會比較道德?1973年美國最高法院針對一項訴訟做出明確判決,容許母親自願墮胎(Abortion on Demand),換言之,胎兒的生命權當事者可自主決定;和執行死刑不同的是,對於殺人犯,被害的當事人並無法直接對於處置殺人犯的方法做出〝demand〞,試問,就法律觀點誰最有資格成為受害者的『法定代理人』為死者提出〝DEMAND〞? 
1976年之後,美國最高法院進一步規範產婦之外的父母、生父過問產婦墮胎的決定。 從允許 Abortion on Demand 之後的第十年1982年開始,根據統計資料顯示,美國每年平均墮胎一百五十萬次:77%是非婚生子,而66%25歲以下的母親。墮胎原因與母體安危有關的生命權考慮的僅佔2%,其餘98%都是基於『社會因素』的考量。墮胎合法化之前美國犯罪專家預測犯罪率將逐年升高,結果是反其道而行逐年降低,墮胎合法化被認為是其中重要的因素之一,因為產生犯罪的高危險因子,將貧窮、年輕、身心受創等不安定環境所出生的高危險群被阻絕於發生之前。 
反觀台灣,刑法第二十四章明文規定:『墮胎有罪』,刑法第288292條 中的「墮胎罪」規範懷孕婦女『自行或聽從教唆墮胎罪』、醫生『加工墮胎罪』、『意圖營利加工墮胎罪』,以及相關人士『教唆墮胎罪』,但是,『優生保健法』 法外開恩,法條中除了羅列罹患有遺傳性、傳染性、精神疾病,或因懷孕分娩危及身體精神健康,以及胎兒畸形、受姦懷孕等因素得以墮胎外,尤其,第九條第六 款:『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亦得實施人工流產』完全放水,此法讓墮胎在台灣原則是少數,例外成了絕大多數,台北市衛生局於民國88年所做的民調近半數的成年婦女做過墮胎手術,未婚而有性經驗者,曾經墮胎的比例也高達四成。『優生保健法』讓台灣墮胎普及化,但社會從未有任何雜音出現。  

歐 盟把廢除死刑做為他們道德的標竿(criteria),要成為歐盟會員國,竟然被迫必須先修改法令廢除死刑。雖然部分國家因宗教信仰、歷史背景、社會環境 變遷,將廢死形成社會菁英階層的價值觀,這些人掌握社會的發言權,不斷鼓吹,讓反死刑成為社會的新倫理,但對於每日必須汲汲營營謀生的市井小民,不懂咬文 嚼字,多數人依舊傾向支持殺人償命,這種直白的傳統倫理:
聖經民數記:
31. 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32. 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
33. 這樣,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潔淨〞是意譯,原文為〝贖〞)。
34. 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 ─ 耶和華就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再 說,「地獄」的觀念長期深植人心,不同的宗教不約而同,都有罪人在地獄裡被烤、炸、煎、煮、剁、砍…的描述,宗教是人類精神安定的屏障,神明萬能,既然設 置了讓人類心靈有所寄託的天堂,何勞再架構一個令人心生恐懼的的地獄?這是耐人尋味的課題,因此,即使已廢死刑一段時日的歐洲國家,直到今天死刑存廢課題 仍被認為是沒有對或錯,純粹是個人價值觀的爭論。以此觀點來看今日歐美經濟強勢的國家,挾帶自己的價值觀,強制其他不同歷史背景與文化體系接受,說真的, 我們無須一昧應和,這些白種人的惡霸行徑自古已然、如今尤烈,過去仗勢的是船堅砲利,去侵占殖民他人的國度,去搜刮別人的資源,吃乾抹淨後,還要將他們的 宗教強塞進別人腦袋,如今是揮舞著「廢死」大旗,來評斷別國是否與他們同樣文明,除了啃漢堡、咬披薩,手提LV皮包,身穿亞曼尼之外,如果還要裝上他們的 腦袋,才能和這些白人的『文明』並駕齊驅,Frankly speaking, I don’t give a shit!
我 認識一位比利時人二十多年了,一次和他約好在凱悅談生意,恰好前幾天看了Discovery 頻道有關比利時國王奧波德二世(King Leopold II)奴役、屠殺、搜刮剛果的影片,談完訂單,我把話題轉到Discovery 的這段影片,我說:「以前只能看你們的皮膚這麼白,現在才知道裡面包的心,竟然可以這麼黑」,他身體猛然一震,貼近我悄聲說:「James,你說得一點也 沒錯!」,原來他上個月去美國出差,轉機的機票沒安排好,被困在紐約傻等一天,白天只好去書店殺時間,瞄到一本書的封面有他熟悉比利時前國王的名字,順手 拿起來翻,不得了,他們歷史課本被抽掉的章節一下子全都補上了(不要以為只有日本人才會從歷史課本刪除南京大屠殺),毫不遲疑買下來,準備帶到飛機上讀, 當我一提到 King Leopold 名字,他遇到知音,那一陣子又有盧安達種族屠殺的新聞,過去比利時是殖民主,竟然袖手旁觀,那個晚上,他陪我一起幹醮他們國家的骯髒,我因氣憤難平看不清 楚帳單的數字,酒錢自然由他買單,後來他還把這本書寄給我,這本書就是美國人霍奇柴爾德(Adam Hochschild)所寫的《利奧波德國王的鬼魂》(King Leopold's Ghost),書名來自一首譴責(詛咒) 奧波德二世在地獄被陰魂們火燒、砍手哀嚎的詩:
Listen to the yell of Leopold's ghost,
Burning in Hell for his hand-maimed host.
Hear how the demons chuckle and yell,
Cutting his hands off, down in Hell.
詩 中描述雙手殘廢的主人(陰魂),是指奧波德二世對付不聽話黑人奴工的手段,在這些奴工面前將他們妻兒的手砍斷,然後蒐集起來展示,警告其它奴工。除了砍手 (不是死刑),在他殖民剛果期間還是有1500萬剛果人慘遭屠殺,當然要命不是他的目的,無日無夜從比利時派出空蕩蕩的船舶開往剛果,返回比利時都是沉甸 甸幾乎要沉船,這樣的船隊往返,他在位期間無日無夜從未休止,讓原本富庶的剛果帝國完全被掏空,這些故事就發生在八國聯軍攻打北京的時候,比利時也是其中 一員,參與朋分賠款,並佔領了天津750畝的租界(最後由中國用白銀贖回)。
剛 果首都金夏沙過去就叫利奧波德城來歌頌這位屠夫,但是,如果今天你到比利時皇家中非博物館參觀,除了館內有這個屠夫的雕像,入口處還豎立著一座金色雕像, 一位高大的歐洲傳教士抱著嬰孩,身旁站有一位仰望著他的非洲男孩,雕像下方則刻著:「比利時為剛果帶來『文明』」,其實,歐洲人大可不必如此著急,把他們 崇高理想的廢死『文明』強塞給他國,「廢死」這種意識型態畢竟是在他們歷史長河中,從一波接著一波的血腥中慢慢浮現的,才相隔不到二十年,歐洲大陸就爆發 兩次視人命如草芥的世界大戰,加上納粹毫無人性屠殺猶太人,這不叫做野蠻,什麼才事野蠻?日前才紀念諾曼第登陸60年,數不清的冤魂幽靈,至今仍在歐洲大 陸四處遊蕩,試問,歐洲人憑什麼用『廢死』來評斷、逼迫別人必須和他們一樣『文明』?
跨過近代歐洲兩次戰爭橫屍遍野的灰色場景,把眼光投入被稱為 dark age 更黑暗的中世紀,當時遮蔽歐洲天空,讓歐洲不見天日的黑幕就是宗教審判,掀開這層黑幕,才能看清歐洲的『廢死』是在什麼樣的'慘況下逐漸形成的。回顧十四 世紀初的歐洲,因為農作歉收造成大饑荒,隨後不久「黑死病」流行,更加深歐洲大陸的動盪不安,接著法國延續八次的宗教戰爭、西班牙與荷蘭也因新教與天主教 宗教紛爭,延續長達八十年的戰爭…兵災不斷發生,加上農作欠收、瘟疫與鼠疫流行,動搖了原本農村社會的穩定,對此人間慘況,眾神無語,教會與權貴的財富原 本都是仰賴中古封建制度強取豪奪而來,日常生活也依 賴莊園佃農的交租,才能終日淫逸享福,此時因農莊歉收,人口又銳減,一百年之間,人口從7300萬減至4500萬,使社會階層的結構發生巨變,廣大底層人 民原本都是互相依賴、合作,開始變成自私自利,人際關係疏離、緊張,普遍缺乏安全感,對於社會的亂象,與底層人民大量死亡,長期安逸過日的教會與權貴自然 無力解決,長期深植民心的撒旦及巫師,成為最解釋種種不幸最簡便的理由,這段時期,基督教原本是歐洲大陸唯一的意識形態,但文藝復興之後,人文意識抬頭, 開始質疑神權的正當性,因此教會與權貴為了自保,聯手推波助瀾,配合民間的耳語,炒作撒旦與巫師議題,藉著懲治「異端邪教」,來讓自己從無能的事實中脫 身,同時又能鞏固手上既得的權與利。
1517 年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之後,天主教(Catholics)與新教(Protestants)同樣信奉基督的雙方,展開激烈對抗,世俗世政權也捲入這場 宗教戰爭之中,因為君權制度愈趨成熟,對教會的神權產生制約,或可就地和教會喊價共同分贓,君權與神權聯手下,對於社會控制也比過去更形嚴密,個人在信仰 被迫在天主教與新教之間選擇一個立場,毫無「宗教寬容」可言,這樣的歷史背景,追捕異端與女巫的社會因素已然齊全,在1480到1520年間和1580至 1670年間發生兩次大規模的「獵巫狂潮」,女巫與異端成為教會與君主消滅異己,和藉以安定民心的出口,教會發動群眾檢舉,配合專職的宗教特務偵察,然後 交給一群歇斯底里的群眾進行教會所稱的「自覺性」公審,獵巫狂潮中,西班牙的宗教法庭規模最大,行為也最血腥,Discovery 頻道曾介紹當時千奇百怪整死人的刑具,就是以西班牙為背景,老蓋仙夏元瑜曾寫過一篇宗教法庭刑具的文章,還附上當時木刻版插圖,他特別點出圖中帶著高帽子 慈眉善目,看著受刑者哀嚎的老傢伙就是當時的教宗;自1483年到1781年底見於文字記錄的最後一次公審,文獻上登記受害者超過30萬人,其中火刑處死 10多萬人,抄家與終身囚禁的則達97,321人,當時西班牙人口僅500多萬!這段時間有一位1478年出生的英國人湯瑪斯. 莫爾,他是文藝復興時期最傑出的人文主義者之一,他反對宗教的禁欲觀念和神權主義,堅持以人為本位,力求人不必藉由上帝,就能滿足自身的情感和興趣,他寫的《烏托邦》書名成為我們形容天堂的代名詞,書中他力陳死刑對於建構一個烏托邦社會是必要的,1535年他對於宗教問題和英王亨利八世意見相左,他被判處死刑,最後泰然自若地走上斷頭台,不求饒,堅持用生命兌現他的主張。
神 聖羅馬帝國可能是歐洲最早廢除死刑的國家,當時神聖羅馬帝國的周邊邦國林立,經30年戰爭的內戰,荷蘭與西班牙的80年戰爭也息鼓偃旗不久,人民長期處於 戰火的騷亂之中,遠處的英國正在進行工業革命,以水力帶動的紡織機讓產量與品質突飛猛進,將人員集中生產的工廠型態已經成型,蒸氣機改良也愈趨成熟,啟蒙 運動讓君權制度式微,神聖羅馬帝國的約瑟夫二世深受啟蒙思想影響,繼位後力行改革,廢除農奴制,剝奪主教特權、對貴族加稅,開啟重農主義,廢除農奴對貴族 的勞役契約,推行新土地政策,1764年一位義大利犯罪學家貝卡利亞出版《犯罪與刑罰》,針對非正義、社會政策、死刑及酷刑進行分析,受此書影 響,1786年底約瑟夫二世廢除死刑和一切酷刑,並命令搗毀所有死刑的刑具來徹底根絕死刑。由於他在經濟上革命性的改變,激怒了貴族,也讓附屬的匈牙利王 國、南尼德蘭反叛,晚年他疲於應對這些抗爭,臨終時要求在墓碑上題字:「雖有善良的想法,但終究一事無成的人長眠於此」;他弟弟利奧波德二世繼任的首要任 務就是撤銷他的改革,來平息特權人士的反叛作亂,他死後16年,神聖羅馬帝國也被拿破崙消滅。
法 國大革命爆發時,從1793年1月路易十六被送上斷頭,10月王后瑪莉安東尼特也上斷頭台處決,三年內斷頭台斬首反革命份子保守估算超過60,000人; 此後『人權』是啟蒙運動中最重要的課題,開始出現死刑適當性的討論,有人提出:『犯罪者也有人權,而死刑本身是最殘酷、虐待的刑罰,死刑無異是將國家公器 成為殺人工具(名嘴楊憲宏常用的觀點),應該廢除』。但反對者也提出,以壓抑犯罪的效果,受害者的心情等等作為不應廢除死刑的論述,例如盧梭,他的《社會 契約論》中對於人民主權及民主政治哲學思想,深刻影響了歐洲十七、十八世紀的啟蒙運動,也是引發法國大革命的起因之一,孫文也自稱他的三民主義受到盧梭的 啟迪,盧梭就非常支持死刑,因為社會契約中本來就存在著允許國家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或解除危機),剝奪特定第三人的生命,他認為罪犯得以處死的理由是:『在避免未可預知的危險之前,事先民眾交託生命給主權者;個人是為了避免被殺害,而同意當自己破壞契約時,就要付出生命代價。破壞法律就不是公民,而是社會的敵人,可以處死。』;還有一位重要人物約翰‧洛克,他是英國經驗主義的代表性人物,他相信只有取得被統治者的同意社會契約才會成立,如果缺乏了這種同意,那麼人民便有推翻政府的權利,他的主張影響美國獨立戰爭,也被反映在美國獨立宣言中,他認為被殺的人所損害的生命、和法律的權益(道歉與財務賠償只能交付給家屬),兩者都無法獲得彌補,所以處以死刑是符合自然法的。
即 使法國大革命期間,斷頭台上切人頭像是在切籮蔔,如此眾目睽睽下進行的印象依舊鮮明,廢除死刑並沒因為「啟蒙」運動就立即被廢止,直到1977年法國還在 使用斷頭台處決犯人,1978年法國民調仍有58%支持死刑,31%反對死刑,因此拖延到1981年才由總統密特朗廢除死刑,將斷頭台送進博物館。但廢除 死刑後,1987年的民調依舊有61%的人支持死刑,35%的人反對死刑,直到1999年以後,法國反對死刑的比例才超過支持死刑的比例,2006年 52%的人反對死刑,但與支持死刑的42%也相去不遠。
1849 年羅馬共和國將廢除死刑入憲,這是世界上第一個明確規定廢除死刑的憲法,因此主張廢死的人最喜歡提這個例子,歐洲一百六十年前就有廢除死刑的憲法了,我們 實在太落後,太不文明了。事實上這個國家僅存在四個月,先前羅馬在教宗國統治下,除天主教和同宗的猶太教外,其他宗教都被禁止(中國的罷黜百家、獨尊儒 術?),教宗成為獨裁領導者,當民眾得知司法大臣遇刺身亡時,全部歡欣鼓舞擁上街頭要求民主,教宗眼看勢不可檔,化妝為普通教士,逃亡至西西里王國的堡壘 中躲藏,城中群龍無首情況下,人民團體決定自行選出領導人,最後由運動領導人的三人共同執政,制定出保障宗教自由、取消重稅、政府必須設法增加職位給失業 者,和廢除死刑等等充滿理想性的憲法,僅僅四個月,這個像是由『太陽花學運』組成的國家就草草解體了。
委 內瑞拉於1830年脫離哥倫比亞共和國獨立,1863年宣布廢除死刑,諷刺的是,這個國家歷經軍人干政、強人領導,屢次被國際人權抗議,今年美國的人權觀 察報告指責委內瑞拉司法系統,對安全部隊對示威者非法使用武力的行為置若罔聞,該報告說,今年(2014)二月以來有數十人在參加和平抗議的過程中受到嚴 重的身心虐待,其中有41人因此死亡,『虐死』不能算是死刑?李師科案的王迎先,和洪仲秋都不是因為死刑喪失生命,為何人民還是如此憤怒?
1865 年聖馬利諾廢除死刑,這國家人口不到三萬人,大約等同我們一個鄉鎮,是當年逃避被羅馬帝國丟進競技場餵獅子的基督徒所組成,孤國寡民又有這慘痛的歷史經 歷,廢除死刑不難理解;葡萄牙於1825年承認巴西獨立後,這個帝國正逐漸崩頹中,1867年國王宣布廢除死刑以求安定民心,但廢.除死刑的德政似乎比發 消費券還無法挽回民心,1910年國王逃亡,由君主統治的葡萄牙帝國宣告結束。
英 國在1965年開始五年實驗,讓謀殺罪不再被處以死刑,但排除叛國、海盜暴力、對皇家船塢縱火、以及戰爭時期的軍事犯罪,1969年確定『實驗』為永久法 案,同屬大英國協的加拿大1976年廢除死刑,2008年加拿大通訊社與哈里斯迪塞瑪民調公司共同主持的一項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加拿大民眾有52%反對死 刑,39%支持死刑,但在2012年時,由Angus Reid民調公司聯同《多倫多星報》所做的調查發現,在廢除死刑36年後,多數的加拿大人開始不太抗拒回復死刑,有61%的的人相信,被判謀殺罪的應處死 刑;至於昔日英國流放罪犯的澳大利亞,1985年才廢除死刑,英國更是遲至1998年才結束『實驗』,正式宣布廢除所有和平時期的死刑,廢除死刑之 後,2011年透過Angus Reid民調公司的調查,65%的英國人支持對謀殺罪回復死刑,僅28%的人反對。如果將調查對象限定超過35歲的男性(普遍認為最有可能犯謀殺罪的族 群),回應者幾乎一面倒,希望回復死刑。
在 挪威從選舉顯示,大約四人中有一人支持死刑,因為挪威進步黨雖然反對死刑,但黨內部分政治人物支持對性虐待的強姦者、和預謀殺人者處於死刑,因此投票給挪 威進步黨的選民,過半數的都會支持死刑,所謂四分之一是這樣推算出來的。2011年挪威爆發用機槍血腥屠殺77人的殺人事件,法官認定兇嫌精神正常,判處 挪威最高刑期21年徒刑,兇手布列維克聽取判決時面露微笑,並將右手握拳舉高比出納粹敬禮姿勢,我電視上看見兇手出現時,被害者家屬對著兇手哭喊:殺死 他、殺死他,但此槍擊事件過後的民調,依然僅有16%的人支持死刑(都是受害者親友們?),仍然有68%的人反對回復死刑。最近這位殺人魔又登上媒體版 面,因為他寫信給媒體嗆聲,如果獄方再不改善他的監獄環境,包含將他的PS2提升為PS3,他就要絕食抗議。根據美國New York Daily News報導,這位殺人魔先是寫信給挪威獄政單位,抱怨自己的監獄環境很糟,讓他活得「比畜生還不如」,希望獄方能夠盡快改善。他的要求包含將他每周的零 用錢提高一倍、將椅子換成沙發或有扶手的椅子、開放電腦權限讓他能接觸成人電玩,並換一台新電腦給他,還有把PS2升級到PS3。但獄方卻未回應,因此布 列維克寄信給《法新社》,強調若獄方遲遲不改善將絕食抗議,讓外界知道他正受到「不人道的虐待」。目前這位殺人魔的待遇是住在有個人起居室及健身房,還能 用電腦、打電動的套房。這個每年都獲得全球人類發展指數第一名的國家,我只能說這是神與魔所住的地方,無法用一般人類的腦袋去理解,請別誤會,我還是承認 挪威是了不起的國家,只是挪威的這段新聞讓我想到一段往事:
30 幾年前我遇到一位美國的採礦工程師,他飛遍世界去勘查礦脈,當時我還沒出國經驗,我在兄弟飯店和他喝咖啡,聽他旅遊經驗十分神往,最後我問他最喜歡的國 家,他很世故的回答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特色,我再問最討厭哪個國家,他卻毫不遲疑回答:瑞士,我幾乎跳起來喊:how come ?我說我們的教科書說瑞士是世界公園,他告訴我一段他在瑞士不愉快的經驗,幾年前他奉派到瑞士出差,公司要他先去見一位重要人物姑且稱為VIP,跟她拿一 些資料,並且當面簡單溝通,因為行程安排他抵達時將會是下班時間,而翌日一大早他必須出發和當地工程師會合做現場勘查,他事先取得這位重要人物同意去他家 拜訪,VIP 說能給他半小時。他CHEK-IN 後怕下班時間塞車會遲到所以提早出發,不料一路順暢,他早到了約半小時,來應門的是VIP的太太,聽完他自我介紹,沒有表情領他到起居室坐下,隔著矮櫃是 餐廳,他看見VIP 太太坐下用餐沒說話,VIP 則連頭都沒抬繼續他的晚餐,所以他只能死盯這牆上的瑞士掛鐘枯等,當指針指向約會的時間,這位VIP 拿著一疊資料,露出禮貌性微笑猛然出現在他眼前,他感覺剛才一段沉寂的時間恍如在做夢,談話也準時在預先的半小時結束。有了這次經驗,他趕回到飯店不敢拖 延,在餐廳關門前草草用完晚餐,回到房間點根菸,拉開窗簾,推開窗戶欣賞夜景,不久,門鈴響了,門外站著一位警察和飯店經理,原來飯店所處的社區規定晚上 不能將房間的燈光外洩影響夜景,房間當然有貼說明警告,但他牙根沒想去讀,他問我:若長期住在這鬼地方能不發瘋嗎?我怔住,無法馬上用 Yes 或 No 回答他,我知道這純粹是美國牛仔sloppy 的習性水土不服,就像挪威人處理這位殺人魔的方式,也會讓我這凡人感到 crazy一樣,一塵不染的社會,有時也會讓人無法消受 ─ Yes, 瑞士沒有死刑,但自殺率世界第一。
1977 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一項正式決議,希望「全世界能逐步限制可能適用死刑的犯罪數量,並以逐步達到廢除死刑為目標,但直至今日,都快40年了,常任理事國中 仍然過半數不鳥這項決議繼續維持死刑。至於聯合國所在地的美國,32個州和聯邦政府及軍隊保留死刑,其餘州和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廢除死刑,2012年 土地最大、人口最多的加州舉辦死刑公投的結果,53%的民眾反對廢除死刑的提案(Proposition 34),讓加州至今維持死刑。
最新出爐的消息,【2014年6月27日 中央社】陪審團今天建議,身上揹著10多條人命的南加州連續殺人狂特納,應該被處死刑,如果沒有意外,可望在8月執行。…洛杉磯時報報導,特納在聽到陪審團的意見之後,面無表情,隨後就送回監獄。負責這起案件的檢察官席佛曼(Beth Silverman)說,4名被害者及其家屬都希望看到司法正義,他們的希望不能被剝奪。城 市新聞社(City News Service)報導說,席佛曼在法庭上稱特納是「連續殺人狂」與「強姦犯」,不停的搜尋他的獵物,死在特納手下的14名女性中,有3人當時還身懷六甲, 卻被特納活活勒死。1名被害人的姐姐說,她已經等了22年,如此漫長的時間,終於可以好好休息,特納已經不可能再出來做壞事。另1名被害人的妹妹也說,在 了解特納如何丟棄被害人之後,她感到十分生氣,但「特納不會看到我掉任何眼淚」。特納在2002年因為強暴罪被捕,經過DNA檢驗之後,才發現特納涉及如 此多起的殺人案;據了解,如果一切順利,特納將於8月1日(當地時間)處死。
一 直想擠入常任理事國的日本,2010年的調查85.6%的民眾支持死刑,比先前(2010年以前)的調查結果高;經濟超越台灣的南韓最近的民調83.1% 的民眾支持死刑,只有11.1%同意廢除死刑,2009年的民調只有 66.7%的南韓民眾支持死刑。至於歐盟只會撿軟柿子吃,僅敢對台灣大小聲 (按:台灣曾拜託友邦從聯合國拿了一份人權公約的表格,自己關著門卯起來簽,因不是會員國遭到拒收,廢死團體總是『阿Q』的標榜台灣是人權公約簽約國,讓 這件事成為事實,唯一的可能就是將台灣的國名改成『聯合國』),但對於那個可到別人國家抓總統回來吊死,或者未經審判,當場格斃他國人民的大國,歐盟可曾 說了甚麼?請別誤會我在批評『美帝』,如果當時恐怖分子的飛機是撞進台北的101,請問,台灣的廢死聯盟對賓拉登的『人權』要如何因應?歐盟為了賺錢,更 是對中國一路磕頭陪笑臉,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國不僅沒有廢死,處理死刑犯的手法僅比金正恩略顯遜色。
1994 年至2005年間我在馬來西亞工作,馬國沒有健保制度,當地需要洗腎的病患都靠民間基金會募款支助,印象中好像叫楊再添愛心洗腎基金會,有個蔴坡分會的會 長是我們的供應商,有一次他被輪派帶一團二十幾人情況嚴重的患者到中國換腎,他知道我辦公室有一位二十歲出頭的小姐在洗腎,他說這麼年輕要洗腎一輩子不是 辦法,他可以幫她安插入名單,我趕緊將這好消息轉告我辦公室這位同事,她感覺風險太大婉拒了,這位會長大叫起來:「中國換腎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哪裡可找到 一年有上百次換腎經驗的醫師?」,說的也是,到市場都無法一次買齊二十幾顆腰子,他接著說:「何況這次的腎最新鮮,都是從軍監出來的,捐腎者比較年輕,又 是直接從刑場送達」,聽說中國的軍監不是只關軍人,也關反動暴亂分子,所以貨源才會如此充足,並且如果價錢加碼,還能享有急件快遞的服務(死刑犯會被加速 清倉)。2005年我們工廠從馬來西亞遷移到杭州的余杭(清朝發生楊乃武小白菜冤案的地方),某日台灣的同事載我到附近一家百貨公司買東西,他先去辦事, 約好傍晚過來接我,結果我傻等了半個多鐘頭,我一上車他沒說抱歉,反而興奮講他的奇遇,原來半路上他看到一台卡車載了十幾個男女,全身麻繩綑綁,背後還插 了牌子寫上罪名,這原本這種情節只是聽人說說,或是電影中看到,竟然活生生出現他眼前,所以他極度好奇一路跟隨,想看清這些被送往刑場罪犯的臉,據他說這 些即將赴死的人雖然表情木然,但都站得直挺挺,相當有guts。
台灣一般平民老百姓,根據維基百科歸納維持死刑制度的理由如下:
報應與正義:
做什麼就要付出相應的代價,而死刑能讓殺人者付出相應的代價,死刑合乎報應的常識。
法務部長羅瑩雪因為認同星雲大師開示:『死刑雖然殘忍,但合乎佛教因果報應的原則」,所以執行死刑做得很安心。之前的王清峰因吃素不願殺生,不肯執行死刑而被迫辭職,就是少了大師的指點。
隔離:
死 刑能永久隔離罪犯,歐陽修的瀧岡阡表中提到,他母親告訴他父親當縣官時:「嘗夜燭治官書,屢廢而歎。吾問之,則曰:『此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吾曰: 『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這也是目前法官作成死刑判決時,最常引用的一句話,正常的法律所做出的死刑判決都是從「惡其 死」的憐憫之心出發,並非出於報復,所以執法者心中坦蕩,不會不安。
民意:在有死刑的國家,主要是多數公眾支持死刑,是正常的民主程序。
人權:相對於罪大惡極者,保障無辜者的權益更為重要,也更符合人道。
成本:
認 為死刑只需一次執行,比起要龐大監禁費的無期徒刑便宜;人命無價是廢死人士最常用的辯詞,但往往又會說:讓犯罪者以金錢補償受害者家屬,比殺人償命更加實 際,兩者顯然互相矛盾。哈佛大學教授 Michael Sandel 在『正義』講堂問台下的哈佛菁英們,生命的「價錢」要如何標示,經過一番折騰,這些菁英的共識是:雖然「生命無價」是老生常談,但必要時就是要為生命標出 一個價錢,這是事實,也是現實,長期監禁死刑犯,當然要考慮因他殺人無辜納稅人必須付出的代價。
辦案:
死 刑帶來的對死亡的恐懼,可做為認罪協商的工具;根據司法院內部調查,台灣司法官贊成死刑存在者皆遠遠多過反對者。約有八成之司法官不同意廢除死刑,若說一 般民眾都是懵懂無知,針對台灣社會菁英份子所做的民調,意見也大約和執法的司法官大致相同。康德在1781年發表《純粹理性批判》一書成為他最重要的學術 成就,在另一本《道德形上學之基礎》說:「謀殺者必須死。在司法體制中沒有任何其他的刑罰方式能夠滿足正義的要求。無論活著如何痛苦,其價值遠超過死亡,二者無法相提並論。私人復仇無法平衡謀殺犯罪在正義上的虧欠,唯有透過司法體系處決罪犯,才能夠達到平衡。」,這些說法代表社會上另一種菁英們理性的思維。
受害者家屬無辜:
死刑具有撫慰受害者遺族的功能,旁人無權置喙,不能否定。
關 於這一點,宅神朱學恆直率的呼應劉寶傑在節目中嘶吼:『全民監督,一定要將捷運殺人兇手判處死刑』,他說:『慈悲、寬恕、憐憫』這是人類道德情操最高標的 表現』,沒錯,因此才須要靠宗教,一會兒神、一會兒鬼,加上天堂地獄利誘威迫,還要不斷耳提面命的教化,最後信徒才能摒棄俗世的愛恨情仇本性,不停的用各 種教條自我暗示,最後達成如此崇高的境界,他又說:『而,悔過又是人類最低標的行為』,我非常認同,每當父母竹條還沒落下,小孩子就知道大喊:『下次不敢 了』,訓導處罰寫悔過書,除非人緣太差,總能借到被抄過幾百遍的範本行禮如儀…,馬克吐溫也說:戒菸何難?我已經戒了一百多次。他做出結論『主張廢死的人,總是用人類最高標的道德情操來嚴格要求受害者家屬,卻用人類最低標的水準來寬待殺人者,這算什麼人權?』,侯友宜任警大校長時,在專訪中層主張「某些殺人者極為冷血、惡性極為重大」,他以親身見證、感同身受太多這類刑案的殘酷,因此主張不能廢除死刑,這是菩薩心腸的現身說法。
這個觀點正是我堅決反對廢死最主要理由!
主張廢死的人最常說的是『死刑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冤獄,並且死刑無法減少犯罪』,前者有李師科所牽連的『王迎先案』,還有陳肇敏一手打造(根據江母指控)的『江國慶案』。
『因 噎廢食』的意思是我們從未因為飛機失事死傷慘重,就禁止飛機起飛(哪個乘客不是冤死?),而我們的辦法是讓飛航的警示系統更完美,每次司法判決的錯誤、也 讓我們法令更加完善,沒錯,幾近完美的飛航安全系統還是發生馬航的不幸事件,即使最完善的法令也可能發生冤案,討論問題要看比率原則,用『鋸箭法』來杜絕 是『掩耳盜鈴』最膚淺的偽善,只聞殺人犯一人笑,不顧被害者一家哭。當我們面臨必須做出判斷感到迷惘時怎麼辦?康德的答案是:做純理性的批判,就用他的判 斷邏輯中的「分量」來判斷死刑與冤案,設A為死刑,B為冤案,當所有A都為B,例如納粹屠殺猶太人,我的良知無法選擇 A,當此 A (可能)為 B,我同樣無法選則 A,當部分 A (可能)為B,對於 A -B=C  其餘部分,我的良知毫不遲疑會選擇 A,主張廢死的人會說,你如何確定 C 沒有部分含 B?這樣說就是硬柪了,目前我們的法律設計是:對於死刑判決,即使經過層層把關三審定讞,最終,還是要盡一切可能,排除所有 C 中可能隱藏的 B,才能簽下死刑執行令,因此監獄中才會養了那麼多三審定讞等待槍決的死刑犯,在過去早就直接送往菜市口斬首示眾了,時空倒置以古非今來辯駁,不是理性的 思辨。
至 於廢死不能嚇阻犯罪,如加拿大,北歐等的刑事犯罪率沒有比台灣高,這種論述牽涉複雜的統計理論,必須控制數個其他變因才能做比較研究,不能憑三言兩語做定 論。1967 年美國學者雪林(Sherlin)比較五組每組由三個相鄰州之殺人犯罪率差異,先選擇每三個州為一組的「社會組成、人口結構、社經狀況」圴儘可能相似,每 組中至少一個州維持死刑,從1940至1955 年之資料交叉比對,其結果顯示,這些州的殺人犯罪率與刑存廢無顯著相關。另一個由 Bower 檢視更長期的資料,從1919到1969間,死刑廢止州較隔鄰的死刑保留州,殺人犯罪率較低。諸如此類的研究,得到的結果都不相同,也都能被質疑方法學上 的限制與缺陷,控制的因子是否恰當也有諸多爭議,所以這些研究,根本無法有效證明死刑之嚇阻效應是否存在。也就是說,這種論調除了本末倒置 ─ 究竟 “廢死國家是因為犯罪率減少,才形成廢死的社會意識,或者,因為廢死讓犯罪減少”,純屬先有雞先有蛋的悖論,其次,這也是無法精確量化的統計推論,更別說 憑藉『臆測』來妄下結論了。
不能『以暴制暴』也是主張廢死人士的重要理由之一!
長期浸淫儒家滿口仁義道德,如果電視問答節目的題目是:儒家會贊成或反對以暴制暴,你理所當然選擇『反對』,sorry,你的獎金飛了,不僅佛教的因果報應,和聖經舊約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都贊成『以暴制暴』,儒家也贊成『以暴制暴』,請看這句成語的來源:

『以 暴制暴』一詞出處是,殷湯賜封的孤竹國有三個兒子,老大伯夷,最小的叫叔齊。依據傳統,君位應傳給伯夷,但孤竹君偏愛叔齊立老么為王儲,後來孤竹君死了, 叔齊想把君位讓給伯夷,但伯夷不接受逃走了,叔齊也不願為君也走了,聽到這裡,是否感覺這兩個『秀逗』的傢伙 too good to be true? 國人無奈之下,便立孤竹君的次子西伯昌為君。伯夷和叔齊兩人聽說西伯昌很得人心,便回來投奔,誰知道回來之後,西伯昌卻已經死了,他的兒子歸附另一位同樣 是殷湯賜封的諸侯周武王,並用車載著西伯昌的神位去討伐殷朝報軍紂王,伯夷和叔齊兩位叔伯極力勸阻,武王氣憤這兩個蛋頭壞其好事,派人捉到他們,但姜太公 認為這兩人滿嘴仁義道德,不像是壞人,私下把他們給放了。不久武王滅了殷紂王,天下終於安定下來。伯夷、叔齊卻認為武王的行為可恥,誓死不食周朝的榖米, 隱居在首陽山中採野菜充飢,營養不良就快要餓死了,他們用最後一口氣唱了一首歌,其中有兩句是:「以暴制暴兮,不知其非矣。」,意思是說:周武王讓自己成 為一個暴臣,除去了殘暴的君主,結果仍是一暴換一暴,唉,他們竟然都不知道這樣做是錯誤的。但是,孔子說「假我五十學易無憾矣」的那本易經,其中『革』卦 云:「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孔子批註曰:「王者相承,改正易服,皆有變革」,換句話說變革是對的,伯夷和叔齊反對以暴制暴是鄉愿,而孔孟皆認為鄉 愿是偽君子,是德之賊也。因此,從周武王伐紂、孫文推翻滿清的『革命』,到蔣介石誓言要殺朱拔毛,都成了我們從小歷史教育順天應人『以暴制暴』的最佳典 範。
說 到鄉愿,不得不提幾個『廢死』的國家,首先上場的是根據經濟學人雜誌,亞洲唯一比台灣還貪腐的國家:柬埔塞,波布政權下的赤柬時期,全國路上踢到骷顱頭的 機會,比在台北人行道踩到狗屎的機率還高,後來這些骷顱頭還被拼成柬埔塞地圖,貼在紀念館做為後世警戒;屠殺加上內戰使民生凋敝,造成人口銳減,即使今日 國家逐漸安定,經濟也有起色,這竟然能比台灣還貪腐的國家,由於政府效率不彰,加上醫療資源不足,人民平均壽命僅55歲,最近的新聞,柬埔寨是全球最貧窮 的國家之一,(2014年)5月31日便發生一起因貧窮而導致的慘劇:為了台幣22元,七個人掉落水井,最後因缺氧而死…一名男子水井打水時,身上的三百 柬埔寨瑞爾(台幣22元)掉落井中,跳入水井撿拾摔落4.8公尺深的井底缺氧昏迷,鄰人見狀,紛紛跳入井裡搭救,包括男子的13歲女兒、15歲兒子、年僅 11歲的小兒子,以及趕來營救的鄰居,六人都接連摔落井底,全因缺氧而死。「這家人非常、非常貧窮,每天連飯都不夠吃。」當地村長事後表示。雖然他們家死 了三個孩子,仍有其他八個小孩要養。美聯社報導,唯一還活著的姊姊傷心地表示:「那筆錢對於我們這樣的窮人,是很龐大的金額,所以一定要拿回來。」這筆錢 在柬埔寨可買兩串香蕉或一瓶啤酒。聯合國去年公布柬埔寨在全世界198個國家中排名第138名,20%人口活在貧窮線下,『廢死』果真能視為文明與進步的 象徵?;另有一個國家,總統面帶微笑視察綁架殺害香港觀光客的巴士,還有一邊嘻笑一邊槍殺我們漁民海軍,也入列廢死國家名單,廢死與文明是否能畫上等號, 不辯自明;可以用無人飛機發射飛彈獵殺巴勒斯坦的頭目,但卻沒有死刑的以色列,套句中共參謀總長的話,這個國家絕對不是吃素的,廢死也應該不是出於善念, 孤國寡民強鄰環伺,只是人多好辦事嘛。
在 近現代,由於要運作民主主義這種新的社會形態,死刑問題常與建構新社會型態的其他要素一起被提出來討論,這些要素被總稱為『人權』,即使每種要素之間可能 有差異,但都被冠以『人權』來說明。尤其是二大戰之後,各種社會限制凌駕個人權利,被指責是造成戰爭的原因之一,大眾較偏向在個人權利和預防社會安全上作 出權衡,這也是戰後廢除死刑國家増加的原因之一。近代科學研究發現化學污染如鉛污染和基因突變與暴力犯罪明顯相關,美國的研究也顯示死刑對暴力犯罪的影 響,遠不如人民在惡劣環境生活所造成的死亡,同時,歐洲從13世紀至1994年的各類死亡酷刑減少,因此殺人案也減少,因此不能將死刑當作一種政策『手 段』視之,而應該拿來做為『公義』的判斷;美國紐約法學教授羅伯特‧布來克(Robert Blecker)強烈地支持死刑可用於謀殺者,將 之用在犯下兒童謀殺、虐殺或大規模殺人等惡性重大的謀殺行為的謀殺者身上是特別合理的。有些人認為對上述情況中的某些情況,不使用死刑是不義的。他認為處 罰的痛苦度必須和罪行成比例,並說讓犯下如此恐怖罪行的罪犯活著是不義的。死刑對於被害者親人的撫慰,和社會人心的安全感,才是被維持的正當理由。
白冰冰的專長是娛樂觀眾,她的專長與我毫無交集,但從頭至尾,我都選擇站在她用憤怒來反廢死的這一邊,因為,我是人,她的痛,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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