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分裂症,是一種可能急性、慢性壓力造成,
或因為重大的創傷事件後,造成患者內心的異變,產生另外一種完全不同的人格存在。
這列案例常見於戰地、性侵受害者,可以的解釋因為對當下發生的事情仍然有記憶,但不願意面對那是自己做過、體驗過的經歷,所以想必那必定是"另一人"的經歷。
分裂出來的人格通常是為了應對那個創傷,所以會顯得比較強勢、知識淵博、性格爆劣等這些因子 ,那當然患者個人生理上沒有任何改變,所以就算他認為自己是藍波上身,也沒辦法一人打倒數十個士兵。
在處置上得看這個人的實際嚴重性,這個人的妄想程度多大,去使用不同劑量的藥物,鎮定並降低腦部活躍性,同時後進行心理治療,讓患者去面對當時後的心理創傷,多次的淺度、深度會談後看改善狀況,算是典型的暴露療法。
人格分裂的症狀上比較少偏向攻擊他人的性質,大部分都是心理上的異變,言語上變的怪異居多,不會真的在行為上有大改變,那少數的分裂人格具有很強的攻擊性,在療程結束前必須先關在隔離的空間,免得他跑出去攻擊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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